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两轮专家评审,经省教育厅党委会审定,确定浙江大学胡楠等10名大学生为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建议人选,中国美术学院陈沛涛等10名大学生为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建议人选,浙江工商大学陈晴等10名大学生为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入围奖建议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7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教育厅宣传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8008723,通讯地址:浙江省教育厅宣传教育处(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电子邮箱:xjc@zjedu.gov.cn。
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