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教育厅
项目名称:《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等3项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修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444号)文件要求,各主编单位应对2015年及以前实施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组织自审工作,复审结果要求省教育厅主持三项标准的修订工作,主要包括对《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DB33/1025-2006)》、《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等3项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修编,项目分组建修编小组、确定修编大纲、修编前期调研、初稿征求意见、意见分析汇总、定稿专家论证、报批上级领导、终稿出版下发等8个阶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为省教育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省教育基建、学校规划建设、绿色校园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为其主要职能之一。该中心先后承担了全省的“全面改薄项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两类学校建设”“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等教育专项的指导服务工作,并在全省教育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DB33/1025-2006)》、《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等3项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经验丰富,能精准把握修编工作的主要方向,组织完成了三项标准复审技术论证工作,为三项标准的修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单一来源采购“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理由,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
联系电话:0571-8800888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地址:环城西路37号
联系电话:0571-8705574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六、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