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的通告(第5号)

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的通告(第5号)

发布时间:2021-07-09 16:21:50作者:佚名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根据《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通告》组织教辅评议会议。经公示,现将评议推荐结果及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小学综合性寒暑假作业21册、初中综合性寒暑假作业15册、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24册、普通高中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175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8册,共计243册教辅材料须按照评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订,使用期限为一学年。

  二、评议推荐的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24册,于2021年11月1—3日提交复核。其他类别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修订后即可付印使用。

  三、鉴于地理图册同步类(配湘教版)和2021学年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语文、技术学科的送评教辅均未被推荐,经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再次组织评议申报,送评要求参照《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通告(第1号)》。

  地理图册同步类(配湘教版)教辅材料再次送评时间为6月1—3日。2021学年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语文、技术学科教辅材料再次送评时间为11月1—3日。

  四、教辅材料的字体字号、印张数、印制规格(其中封面为铜版纸,不贴塑)、装订质量须按规定执行。

  五、涉及中国示意地图、世界示意地图、中国历史疆域图、世界各国历史地图和局部行政区域图等地理和历史图册,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审图号。

  六、评议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和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出版印制时,须用三号字体在书封眉顶处印注“经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2021学年评议通过”字样。

  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辅材料定价政策,各出版单位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省委宣传部出版物市场管理处进行核价。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编写(出版)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进入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附件: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doc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yt.zj.gov.cn/art/2021/5/18/art_1229266336_4636317.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