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教材实行周期修订制度,一般按学制周期进行修订。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09年至2018年审定通过的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重新审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审时间
2021年9月底之前提交重新送审材料。
未及时重新送审的,自2022年秋季起停止使用。
二、送审要求
(一)同一编写单位、主编、编写人员,不得参与不同版本的教材编写,只能重新送审1套。
(二)编写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教育相关的单位或组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套教材原则上设1位主编,特殊情况可设2位主编。
(四)编写团队由学前教育专家、教研人员、幼儿园一线教师等组成,每册核心编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有对教材持续进行使用培训、指导、回访等跟踪服务和研究的专业团队。
三、送审方式
送审工作采取网络申请、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材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编写单位、主编及编写人员的基本信息,重新送审报告、修订说明、使用情况、出版部门对送审教材的政治把关声明等相关材料。
(二)线下寄送材料。《送审表》1份(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完整的教材5套。邮寄地址:浙江省教育厅教材管理处2207室(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联系人:陈熙熙,电话:0571-88008958。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