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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18:29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4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我厅评选出郑州大学潘志峰等50名教师为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现将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推介。教学名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施教、以德立身、潜心教书育人的楷模。高校要大力挖掘、广泛宣传教学名师的高尚师德、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通过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名师风采讲堂、召开座谈等多种形式,总结推介教学名师在长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和优秀教学成果,形成宣传名师、学习名师、名师示范引领的良好效应,引导广大教师向教学名师学习,切实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希望教学名师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二、设立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所在高校要设立教学名师工作室,实行教学名师主持负责制,组建教学团队,配备精干力量,优化梯队结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我厅为教学名师工作室安排支持经费,用于团队组建、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学校配套给予经费支持。所在高校负责教学名师的具体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保障和团队支持。

  三、落实特殊支持政策。我厅将在有关重大教学和科研项目上对教学名师倾斜支持。高校要把教学名师放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纳入学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在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形成有利于名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期3年。教学名师与学校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年度过程性评价由所在高校组织,期满终结性评价由我厅组织。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学名师遴选培养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教学名师,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称号。

  各有关高校要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制定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任务书。任务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学校教务处以备督促检查,另一份(含电子版)于7月7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备案(电子版应为扫描加盖公章的PDF格式,发电子邮箱即可),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

  联系人:陈庆峰林 琳

  联系电话:0371-69691855,0371-66080653

  邮箱:chenqingfeng@haedu.gov.cn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办公楼416房间,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入选人员名单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任务书

  2021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06-25/2171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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