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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和先进标准化考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23:35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

  近年来,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以及广大考务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打造教育招考铁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招考事业。为鼓舞先进,激励后进,努力办好新时代让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要求,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及先进标准化考点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8〕430号)规定的每三年评选一次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和先进标准化考点评选活动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和先进标准化考点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

  评选对象为2019年—2021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专升本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从事监考工作在职教师和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工作人员。

  全省表彰800人,其中,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工作人员占10%。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地考生报名人数占比确定。

  (二)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先进标准化考点

  评选对象为2019年—2021年承担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专升本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标准化考点学校。

  全省表彰230个先进标准化考点(含中小学考点和高校考点),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标准化考点数量占比确定。各地根据评选条件和本地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推荐中小学考点和属地高校考点的具体数量。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

  1.积极参与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含视频监考)工作,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

  2.2019年—2021年每年均被聘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三年参加监考工作不少于5次。

  3.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熟悉考试业务,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4.参评人员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工作的在职人员。

  5.监考员履职情况应按照《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教招办〔2005〕174号)中相关要求审核,凡违反监考员管理规定的,一律不得进行推荐。

  (二)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先进标准化考点

  1.考点学校主考认真负责,考试组织管理科学规范有序;监考队伍和考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高,严格履职。

  2.考点标准化建设严格符合要求,设备齐全,运行正常、摄像头清晰,试卷保管室合格,系统数据传送及时准确、运行维护正常、应用严谨规范。

  3.2019年—2021年中小学考点每年都组织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三年不少于6次;高校标准化考点积极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

  4.考试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完善,技术手段先进,服务保障有力,考试岗位培训到位、责任书签订到位、安全保密落实到位、监考管理规范到位。

  5.2019年—2021年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中没有发生考务管理重大失误,没有发生试卷试题失泄密事件,没有发生群体性舞弊事件,没有发生考务工作人员涉考违规违纪案件,没有发生涉考舆情事件,没有发生其他严重影响招考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办法

  1.评选推荐工作必须遵循符合条件、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查、考核的办法。评选对象要严格按照规定,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考核后产生,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选活动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为单位,按所分名额等额推荐。对拟上报的候选对象,必须在基层推荐单位以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等。

  3.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先进标准化考点候选对象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上报。省招办对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取消资格,取消资格后的空缺名额,一律不得补报。推荐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先进标准化考点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组织活动、审查资格、确定评选结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请各地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进行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先进标准化考点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材料有: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评选小组组成情况、资格审查、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行政部门人员比例、公示情况等)。

  2.《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推荐人选一览表》《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先进标准化考点推荐名单一览表》《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推荐人选登记表》《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先进标准化考点推荐登记表》各3份(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7)。

  4.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上述第2项的电子版文档须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邮箱:szbzhc666@163.com)。相关表格可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下载。

  联 系 人:陈蓓张建海

  联系电话:0371-681016830371-68101605

  

  附件:1.河南省2021年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先进标准化考点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河南省2021年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先进标准化考点推荐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4.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先进标准化考点推荐名单一览表

  5.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优秀监考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6.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先进标准化考点推荐登记表

  7.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2021年6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06-16/2164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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