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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编制《广东省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引》项目)立项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9 15:11:51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提升幼儿园课程内涵和课程实施水平,经研究,拟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课题组承接《广东省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引》的政策研究工作,现将立项信息予以公示:

   一、立项课题

   编制《广东省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引》

   二、研究周期

   2021年7月1日-2023年12月30日,共计两年半。

   三、研究内容

   在研究分析国内外幼儿园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标准的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的基础上,研制适合广东省各类幼儿园参考使用的课程建设指引,明确学前教育阶段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一日活动安排、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教玩具投放指引,形成一份各类幼儿园课程实施的操作手册。同时,项目研究同步推进2020年立项的135项“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系统梳理和科学呈现,指导全省幼儿园科学、有效地实施和应用“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研究成果,建立科学、系统的课程实施方案。

   四、研究成果

   《广东省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引》文本(包含政策文本和课程方案举例)、项目研究报告、起草说明。

   五、项目经费

   70万元
六、课题成员

   (一)课题总负责人

   虞永平,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课题副组长

   孔起英,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课程专委会副主任。

   (三)课题组成员

   顾荣芳,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邱学青,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游戏与玩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俊,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南京市鹤琴幼儿园园长。

   七、公示时间及反映方式

   公示期自2021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方立鹏、冯婉燕;联系电话:020-87770154;传真:020-37627986。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edu.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3328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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