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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举办者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9 15:23:44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举办者变更程序,经对举办者资质进行审核,拟将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举办者由孟凡镰变更为郑州新高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8日至15日。公示期内,如对学校变更事项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监督电话:0371-69691956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6房间

  河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06-08/2160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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