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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6:49:53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在豫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本科院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职业院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基础教育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主要推荐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高校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学校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程序

  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在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开展,要确保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各地、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合格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

  三、人选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一般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报我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凡遇推荐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可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文件,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

  2.《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系统”打印。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系统”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4.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单位)。

  (二)电子信息

  1.申报人登录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2.各地、各单位管理人员登录评审系统,按照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于8月25日前在线上报推荐人选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审核基层单位的推荐人选信息,对于信息有误或不全的,将通过系统反馈各地、各单位。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1.时间安排

  2021年8月25日: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鹤壁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鹿邑县、郑州以外高校;

  2021年8月26日: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商丘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汝州市、新蔡县、郑州以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8月27日:在郑州的高校、在郑州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

  2.报送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办公楼D区727房间。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张志海

  联系电话:0371-69691691

  电子邮箱:jytrcgz@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名额

  2021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06-09/2160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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