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1年“省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21〕133号)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书进行了评审,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现决定组织实施“省培计划”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根据全省教师培训规划,2021年“省培计划”分示范性项目、一般性项目和专项项目3类。其中,示范性项目聚焦教师培训师培育对象的培育;一般性项目聚焦中小学名师、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及骨干教师等教师群体的专业成长,专项项目聚焦教师教育管理者和特定教师群体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项目承办单位
2021年“省培计划”项目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28 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1年“省培计划”项目培训时间为2021年6月-12月,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办院校(机构)负责通知,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查询。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改革,整合资源,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推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和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促进我省实现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2、3,厅直属中小学校、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校的名额含在所在省辖市中)和遴选条件统筹安排好学员的选派工作,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确保参训学员的报到率。同时,要于2021年6月20日前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成所有项目学员遴选工作。
(三)各承训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1.精准匹配培训内容。强化分层分类,实施精准培训。要紧紧围绕培训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按照专家评审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方案,并严格按照申报方案要求落地实施。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4。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疫情防控、法治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等通识课程作为培训必修内容,采取网络研修的方式进行,集中研修环节不再设置相应培训内容模块。实践性课程应不少于培训课程的50%。
2.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混合培训,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大数据,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对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和效益。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师培训各项管理服务工作,配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用品,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等。要将具体开班时间于7月10日前、《报到通知书》电子版于开班前10天发送至“省培计划”项目办公室。按时完成各项培训要求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自行登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打印结业证书。
(四)各承训单位要提高成果产出质量。要按照不低于参训教师1/10的比例生成教师成长典型案例或教师成长行动研究报告,并集结成册;要根据参训教师的不同特点,为每位教师量身打造一节示范课。培训项目结束时,每个学科(领域)须提交不少于10个以教学实践类为主的课程资源。同时,要在培训期间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在培训项目结束后30天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及学科优质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秀作品(论文、教案、作业或案例)汇编一套,制作包括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的光盘一张。
(五)省教育厅将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依托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组对项目承训单位进行过程性视导。实行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按照过程管理占比 30%、成果考核占比 30%、参训教师满意度占比 30%、相关利益群体评价占比10%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根据综合成绩实行年度末位淘汰制。培训计划名额完成率、报到率、报送资料(源)质量和水平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估、下年度引导奖励的重要依据。
(六)本项目培训由教育厅、财政厅提供专项经费。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经费标准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和使用培训经费,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保留经费使用原始单据备查,确保专款专用。
(七)有关“省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等信息将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及时发布,原则上不再发纸质版。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及时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查阅。
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肖向毅、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
“省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范友静,联系方式:0371—58525571,电子邮件:hnjs@vip.163.com。通信地址:河南开放大学,邮编:450000。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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