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要求,规定时间内,收到各本科高校申报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共计390项,其中,本科教育类项目359项、研究生教育类项目31项,现对各校成果材料报送情况予以公示(本公示仅为材料形式审核结果,不表示成果已通过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组织的资格审查),公示期自2021年6月9日至6月30日止。下一步,我办将组织专家对成果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进行处理。
公示期内,如对申报项目信息和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本科教育类:020-37628925,研究生教育类:020-37628091,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2021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本科教育类).pdf
附件2:2021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研究生教育类).pdf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