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6:28:41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的意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教育部将在第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全国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现将我区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目的意义

  在建党100周年开展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发扬教育世家热爱并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精神,提升教育世家的荣誉感、获得感,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推动形成好老师不断涌现、教育世家不断出现的良好局面,彰显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断提升,党的教育事业蒸蒸日上、代代传承。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连续3代有家庭成员(范围界定详见《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填表说明)从事教师工作,且长期耕耘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接力奉献。

  (三)师德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

  三、推荐指标

  各市教育局推荐至多2个,各院校推荐1个指标。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四、工作流程

  (一)各地推荐。请各地各校积极组织,自下而上、广泛动员、择优推荐。

  (二)遴选推荐。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总工会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学习宣传。联合有关媒体对教育世家集中重点采访报道和宣传展示,弘扬新时代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四)持续关心。各级教育部门、院校组织做好对首批教育世家的关心慰问和深入学习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要以事迹为基础,注重家风传承,并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同时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适度倾斜。

  (二)要按照推选程序,精心甄选,严格推选,按时申报推荐。请各地各校于 2021年7月11日前将推荐公文、《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工作处电子邮箱:jsc0771@163.com,纸质版(一式四份)邮寄至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凡文吉、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7、5815206;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1921室。

  附件 :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9405164.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