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区职业教育项目进展情况,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第二季度起实行职业教育项目进展季报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承担自治区层面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及有高职生均拨款的职业院校,当年有我厅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支持项目建设的技工学校也需按照要求统一报送。
二、报送时间
第二季度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7月6日前,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报送时间为9月、12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
三、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及高职生均拨款建设项目三部分内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主要指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民族文化传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教育集团、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相关且自治区财政支持资金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职业教育、成人
教育相关示范市、县,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激励奖补等建设内容且自治区财政支持资金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高职生均拨款建设项目主要指自治区财政拨付,由各高职院校统筹建设且单个项目资金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建设项目控制在8个以内,且单个项目资金额度不低于500万元。
四、报送方式
各市、县(市、区)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以市教育局名义统一报送,高等职业院校及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我厅。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职业学校仅需填写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进度表(见附件1、2),以PDF扫描版(加盖公章)和Excel版两种形式发送至邮箱gxzcc001@163.com,有特别情况需要说明解释的可行正式文件上报我厅。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雯雯、0771—5815347,李春鹏、0771—5815182。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进度表
2.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进度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