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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派员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6:13:29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市、钦州市教育局,桂林理工大学、广西警察学院:

  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5号)要求,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定于2021年7月29日至8月10日在江苏南京市陆军工程大学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经研究,请桂林、钦州市教育局和桂林理工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分别选派4名在校生和1名带队教师参加活动(要求:每校学生为2男2女,并且是二年级在校生和已经接受过军事训练的学生。高中阶段学生由桂林、钦州市教育局各确定1所高中阶段学校选派;高校学生由桂林理工大学、广西警察学院选派,须为非体育、公安专业在校学生)。参加活动学生和带队教师的往返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请各派出单位填写《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于2021年7月2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李春春,联系电话:13807807994。

  附件:1.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5号)          

  2.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活动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93546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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