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渝教基函〔2021〕13号)精神,经各单位申报、区县推荐、市级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出一等奖16篇、二等奖42篇、三等奖66篇,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继续努力,牢记新时代使命,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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