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甘肃省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和评审工作方案,经个人申报、市(州)和省属高校以及厅直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省教育厅研究审核,现将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甘肃省推荐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5月25-31日期间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苏量,0931-8823372,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730030;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闫婧华,0931-8103131,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95号,730030。
甘肃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