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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在青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7:07:35作者:佚名来源: 青海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

  为满足我省部分学生赴省外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经协商确定,2021年秋季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金华二中)继续面向我省招收高一新生。现将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及范围

  面向全省招收具有青海户籍,品学兼优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详见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坚持向农牧区倾斜,优先录取品学兼优的农牧民家庭子女。

  二、录取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录取办法。拟选报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金华二中)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统一面试,按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名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要达到青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分数线,最终录取分数线由办班学校确定。

  (二)招生时间及程序。招生学校派员于7月下旬来我省录取学生,由办班学校招生老师统一组织面试,按照学生中考成绩择优进行录取。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备案登记工作暂行规定》(青招委〔2017〕60号)要求,录取学生入学当年年底需在学生户籍所在地考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工作,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招办的时间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做好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凡不符合青招委〔2017〕60号文件有关规定以及未办理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手续的学生均不能在青海参加高考。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区)和学校,并发布招生信息,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学生及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二)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金华二中)要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进行系统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要认真做好录取学生跨省学籍转移、学业水平考试、生活管理、学生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三)拟录取学生在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阶段要如实向户籍所在地招生部门提供有关本人及家长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凡不符合青招委〔2017〕60号规定条件的考生,不允许到省外就读高中,不得办理赴省外就读备案登记手续。任何以弄虚作假手段进行备案登记的,或通过在省内空挂学籍、在省外实际就读高中的,一经查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取消在青海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和普通高校学籍。

  青海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971—6311782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系电话:

  0579—82291000(方主任)0579—82282012(传真)

  微信公众号:浙师大附中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面向青海省招收高一新生简章

   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2021办168.doc


原文链接: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202107/t20210707_35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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