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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1-07-10 21:35:58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1年6月16日起对全省“五项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6/t20210616_68546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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