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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五育”并举  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0 20:38:18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黔教发〔2020〕61号

  各市(州)教育局、精神文明办、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科技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少工委、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新任务和新要求,解决新时代德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发挥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作用,现就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坚持“五育”并举

  (一)完善工作方案。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基本遵循,及时更新德育工作理念和内容,按照“五育”并举要求修订学校“一校一案”德育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学段各年级德育工作目标和举措,进一步健全全方位育人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育人责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二)健全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德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挥学校德育工作主导作用,不断夯实课程育人,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求贯穿融入到学校各项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搭建社会育人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净化学生成长环境,及时解决学校育人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助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

  (三)加强研究实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要组织力量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探索总结新时期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定期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特别要加强对如何开展好新时代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切实落实“五育”并举要求,不断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育人方式和办学经验。

  二、突出重点,抓好专题教育

  (一)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黔教函〔2020〕257号)要求,在广大中小学生心中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我省特有的红色文化资源,通过组织实地参观、讲解红色故事、诵读红色经典等方式,结合学生的认知能力讲清红色故事发展历程,加强对红色故事背景意义的解读,注重引导学生对红色故事背后艰苦卓绝的付出与努力和新时代幸福生活的必然联系的价值认同。利用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要利用正规出版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出版物、网络信息资源等,广泛开展读书活动。要利用学生自己所经历的、耳闻目睹的“战疫情”,进一步讲好全国新冠肺炎防控历程中的战“疫”故事,让学生真切了解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优势,深刻感受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不断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鲜活性。

  (二)创新思路先行先试,大力开展劳动教育。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紧紧围绕实现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劳动教育目标,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劳动教育工作方案。鼓励在劳动教育方式、家校协作、劳动教育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劳动教育典型经验。利用“五一”劳动节、丰收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好劳动教育,积极推动丰收节成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实践课堂,让学生体验农事、动手实践、出力流汗,切身体会我省特有的山地农耕文化。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所有教育都要坚持生命至上,任何时候都必须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以解决学生存在现实思想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分析研究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不同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发展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和辅导。积极开展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人生规划以及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教育关爱,完善学校联系关爱机制,及时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提供情感关怀,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三、加强领导,办好品牌活动

  (一)丰富活动内容。继续组织开展“贵青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德育品牌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必须要覆盖所有学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其余活动由学校和学生“菜单式”自主选择,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贵青杯”活动(详见附件)。各中小学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学生特点,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活动资源,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教育活动,以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力量激励学生,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鼓励各地各校充分利用课后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娱、体育等社团活动。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校组织相关活动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活动开展。所有活动均通过上传作品形式进行。各活动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请参评的作品严格把关,加强资格能力审查,创新方式实施全程跟踪,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确保获奖项目的真实性和独创性。

  (三)严守纪律规定。严格遵循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减轻基层负担有关精神。各活动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0〕21号)精神,规范组织相关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各类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推销或与一些公司挂钩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各地要加强对竞赛活动管理政策的宣传,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理解掌握全国和省竞赛活动项目名单,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违规的竞赛活动。各中小学、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竞赛活动。任何竞赛活动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核通过的活动的管理,严肃查处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从活动名单中移除,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活动的申请。

  附件:第十三届“贵青杯”系列活动实施方案.doc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精神文明办

  共青团贵州省委               贵州省妇联  

  贵州省科协              贵州省关工委

  贵州省科技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气象局              贵州省地震局

  贵州省少工委            贵州日报报刊社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2020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ywgz/jcjy/202009/t20200908_62975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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