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推荐,省教育厅审核,拟聘第七届省督学342名(其中,省督学顾问48名)。
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白先锐、肖立冰
电 话:0531-81676795、81916503
邮 箱:dds@shandong.cn
附件:第七届山东省督学拟聘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