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鲁教厅办字〔2021〕1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工作实际,为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经研究,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工作要点 | 具体要求 | 分工 |
重大战略公开 | 主动公开《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规划处 |
聚力民生公开 | 加大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信息公开力度。 | 学生处,有关高等学校 |
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信息公开。 | 基教处,各市教育(教体)局 |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1)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后,及时制定落实措施; (2)年底前制定出台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暂定名)。 | 办公室,厅(委)机关有关处室,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
持续加强政策解读 | (1)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运转、同步发布; (2)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3)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和知晓度: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 (4)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图表、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 (5)推行政策实施后延伸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存在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 办公室、秘书处,厅(委)机关各处室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1)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 (2)做好2021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公开; (3)密切关注教育舆情,不断提高对热点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反馈能力,及时主动进行应对处置。 | 办公室,厅(委)机关各处室 |
强化公众参与行政 决策 | (1)完善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要同步公开草案和对草案的解读,征求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2)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厅长办公会常态化:厅长办公会凡研究行政决策事项的议题,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原则上都要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和媒体列席; (3)编制年度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年度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厅长办公会研究情况、决策结果、政策解读等进行归集,集中展示。 | 办公室,厅(委)机关各处室 |
扎实搞好政民互动 | (1)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不断提高12345热线、网上咨询等办件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好一站式咨询服务。 (2)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通过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代表参与监督和评价。 | 办公室,厅(委)机关各处室 |
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 2021年底前对2016年及以后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 政法处,办公室、秘书处,厅(委)机关各处室 |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处室间和部门间会商协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 | 办公室,厅(委)机关各处室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 建设 | 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定期检查,发现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完整等情况及时调度有关处室做好整改。 | 办公室,厅(委)机关各处室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教办厅函〔2019〕39号印发),以县级政府网站为主平台,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 | 办公室,厅(委)机关有关处室,各市教育(教体)局 |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1)厅(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2)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工作培训、答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3)对《贯彻落实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 | 办公室,厅(委)机关各处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