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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17:45:24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鲁教研字〔2020〕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0〕1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立项建设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46个,现公布名单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入选高校和合作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力度,要在资金、科研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出台相应支持政策,确保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二、深化协同育人。高校和合作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要共同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探索在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推动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合作单位要发挥协同育人支撑作用,主动吸收教师和研究生参与生产一线实践和技术研发,积极参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录取、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三、强化日常管理。高校和合作单位要建立健全研究生管理和质量保障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地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基地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合作单位要配备管理人员,专职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绩效管理。立项建设基地建设期为两年,实行建设目标责任制。各入选高校和合作单位要共同签署《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承诺书》。省教育厅将通过实地考察、中期检查、期满考核等方式,对基地建设、导师队伍、育人成效、组织保障、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考核。建设期满考核合格的,公布为“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视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未通过期满考核的,撤销立项资格并收回省资助经费。

  请各入选高校于10月20日前将《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一式2份)寄送至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时将PDF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姜辉、梁强

  电话:0531-81676796、81916613

  邮箱:yjsc@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研究生处

  

  

  附件:

  1.2020年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名单.doc

  2.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建设承诺书(模版).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0/9/30/art_124276_10023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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