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名单的通知
鲁教安函〔2020〕2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字〔2020〕1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函〔2020〕11号)工作安排,我厅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各市教育部门和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师生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创作、推选了一批防溺水的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充分展示了我省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成果,对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风险能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收到作品总计12848件:其中中小学9462件(图片类6510,文字类963,视频类1989),高校3386件(图片类2236,文字类658,视频类492),经专家遴选,确定烟台市教育局等7个市、山东大学(威海)等9所高校为优秀组织单位;确定1650位中小学学生(含创作集体)和199位高校学生(含创作集体)为优秀作品获得者;确定118位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不力、参与率不高的市和学校要认真反思,查摆原因,及时改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努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