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
鲁教工委字〔2020〕8号
各市党委教育工委: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打造党建品牌,提升工作内涵,提高党建工作质量,确保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提质增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党组织打造形成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各市普遍建设一批“一校一品”党建工作品牌示范校。省委教育工委面向全省中小学校遴选确定100所“一校一品”党建工作品牌示范校。
二、基本条件
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面向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校,学校党组织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要求》(附件1),不存在《山东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负面清单》(附件2)中所列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品牌创建(2020年4月—2021年3月)。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现有党建工作做法,对工作基础、成果做法、特色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凝炼,培养、形成、固化党建工作品牌。品牌创建过程中要注意形成党建工作成果,成果形式主要包括:(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辐射带动育人、事业发展成效等。
(二)组织申报(2021年4月)。“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省级示范校采取学校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全省共推荐150个党建品牌示范校候选单位,各市委教育工委负责组织本地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党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各市推荐限额见附件3。推荐上报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填写《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示范校创建工作申报书》(见附件4),并准备支撑材料(包括建设成果汇编、微视频等)。各市委教育工委对申报书审核加盖公章,并填报《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示范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4月30日前统一寄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组织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三)遴选认定(2021年5月—2021年6月)。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组织统筹”的原则,省委教育工委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确定100个“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示范校并通报表扬。组织编印《山东省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汇编》,面向全省中小学校推广。
四、工作要求
各市委教育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要广泛动员、提高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结合实际,为入选的示范学校党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
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中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推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联系人:范克岩
联系电话:0531-5177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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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办公院东1号楼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组织处,邮编:250001
附件: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