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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17:57:34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育(体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编制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不协调的市,必须调整招生政策导向,积极拓宽生源渠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教育部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及前一年职普比情况综合确定了我省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建议数。我省也按照教育部的标准确定了各市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建议数。请各市以市为单位,将《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见附件,具体时间另行对接)报我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我厅将汇总上报教育部,并作为2020年度计划工作任务予以核查落实。

  二、落实教育脱贫攻坚责任,积极开展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工作

  实施东西协作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兜底行动的相关市,要积极与西部对口协作区县协商,精准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主动开展西部对口省份中职招生工作,积极落实职业教育助力西部脱贫责任。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招生工作。

  三、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招生管理与宣传工作

  各地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坚决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要加强招生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要通过举办各种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助学和就业政策,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市教育(教体)局于5月25日前报送东西协作招生计划,8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报送东西协作招生进展情况(表样见《通知》中附件3、附件4)、中职招生进展情况(表样见《通知》中附件2)。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我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姜涛、陈志浩,联系电话:0531—81916538、81916541,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邮箱:zjc03@shandong.cn。

  

  

  附件:

  1.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doc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0/5/25/art_124278_9145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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