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师函〔2020〕3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2020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2020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程目标
采取在线混合式研修方式,组织参训教师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引导教师研究课、上好课,积极参加晒课、赛课活动。整合设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以下简称“优课”)活动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推动培训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完善“互联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参训人员
(一)高中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二)初中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三)小学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的教师。
(四)幼儿园学段。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五)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研、教科研人员、专任教师等。
三、工程实施
工程包括网络课程学习、专业指导和实践应用三个环节。
(一)网络课程学习。
1.学科课程(10学时)。
(1)市级优课课例观评(9学时)。研修平台分学段、学科,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3个市级优课课例,开展省级观评课活动。
(2)优秀课例学习(1学时)。参训教师从平台推送的2节省级优课课例中任选一节观摩学习。
2.通识专题课程(14学时至26学时)。
开放师德师风建设、班级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教育等共计1300学时左右的16个专题课程,参训教师自主选学通识课程。其中,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的教育法律法规课程为必选课程(2学时)。
设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专题资源,省、市、县(市、区)三级项目学校(含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教师选学,经学校考核合格并经主管部门认定,由学校计入本人校本培训学分。
(二)专业指导。
省、市、县(市、区)项目办分级组建指导专家团队,担任各级网络工作坊主持人,依托工作坊采取同步在线和异步在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修指导活动,参训教师加入相应的学科工作坊进行研讨交流。各级工作坊主持人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坊活动。围绕学科或专题热点问题设计案例征集主题,参训教师自主选题自愿提交。市、县(市、区)两级工作坊主持人分别按照不超过本级案例总数5%的比例,择优向上一级工作坊推荐。省级工作坊主持人团队择优遴选省级优秀案例,并在省级研修平台进行展示。
(三)实践应用。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过个人创课、逐级晒课、赛课,各市推送市级优课到到山东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以下简称“省级优课平台”),参加省级晒课和赛课活动。原则上,每市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秀课例,每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秀课例。各级优秀课例的遴选和推荐,要优先考虑“优课”尚未覆盖的内容章节。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只参加省级晒课,不参与省级观评课和省级优课评选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与报名时间:11月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流程见附件1。
(二)市级“优课”提交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各市教育将市级“优课”(名额分配见附件2)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并将市级“优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到邮箱support@qlteacher.com。
(三)教师选课时间:11月6日起。
(四)通识性专题课程学习时间:11月12日开始,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五)学科课程学习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任务。
五、组织管理
(一)工程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设立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的协调管理,负责研发研修平台、建设课程资源、组建省级工作坊主持人团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业指导等。
(二)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要成立工程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的督导和管理。要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过程管理,为工程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和组织报名等工作;优化学科工作坊专业指导机制,加强工作坊主持人培养培训;优化“优课”创建活动方案,严格“优课”评选,未经县(市、区)、市两级遴选的课例,不得直接推送至省优课平台,市级“优课”按等级权重计入省级“优课”观评总成绩;进一步完善各级网络平台,与省平台有效对接,确保晒课、赛课活动顺利进行;电教馆站(教育信息中心)要做好工程实施的技术支持。
(三)中小学校校长(园长)是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本校教师学科课程和师德建设专题集中研修时间表,落实教师学习场所和网络条件保障,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实施方案,探索有效路径,推进网络研修常态化、校本化。
(四)参训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活动意义的认识,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严禁上“表演课”“彩排课”“重复课”。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
六、保障措施
(一)工程实施经费由省、市、县(市、区)、校分级承担,不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避免增加教师经济负担。省财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平台服务、课程资源开发、专家线上线下指导等。
(二)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参训教师,经考核合格,登记相应学分。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第三方机构将对研修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省项目办将遴选一批优秀工作坊、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示范校,推广其典型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531—81916526。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王凯,张陆陆;联系电话:0531-86401285。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技术服务电话:0531-66778221/8222/8223/8224/8225。
附件:
1.工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