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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反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发布时间:2021-07-12 17:46:46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在面向全省16市教育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校长教师代表座谈会、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9月10日至10月10日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梳理,吸收采纳建议8条,未采纳建议1条。

  吸收采纳建议:

  一、将“增加切实减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事务性工作任务” 的建议,吸收在第17条中。

  二、将“严禁强制教师将学校公众号转发班级群、朋友圈并截图作为量化评比依据”的建议,吸收在第20条中。

  三、将“APP客户端学习每天硬性要求要达到满分以上,甚至可能会纳入评奖评优、职称等门槛,教师压力大”的意见,吸收在第20条中。

  四、将“严禁要求中小学教师填写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材料”的建议,吸收在第11条中。

  五、将“乡镇政府强制教师参加一些非教学活动。个别乡镇政府把农村贫困户的走访工作,安排给教师”的意见,吸收在第5条和第6条中。

  六、将“减少学校的宣传工作,上级部门统计各学校宣传质量和数量,学校就又把宣传压给老师”的意见,吸收在第8条中。

  七、将“严禁大量从学校抽调教师编制到教体局上班”的建议,吸收在第13条中。

  八、将“严禁公办学校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上课”的建议,吸收在第15条中。

  未采纳建议及理由:

  九、建议不实行坐班制,有课就上,没有课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省中小学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目前国家层面没有中小学不坐班的有关规定。

  

  征求意见链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稿)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0/10/15/art_12023_10108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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