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指示精神,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总体目标,在我厅2012年发布的《山东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学校设置与评估标准》(鲁教职字〔2012〕27号)基础上,根据我省社区教育目前发展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我们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草拟了《山东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学校设置与评估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2月7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yubingwen@sdedu.gov.cn;
2.邮寄信件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民继处。邮编:250011。
附件:山东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学校设置与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