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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2 18:22:12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7号)和高中通用技术、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25日。

  《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531-81916516

  电子邮箱:zhuxf@sdedu.gov.cn

  邮寄信件: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250011

  《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方式:0531-81916569

  电子邮箱:twy@sdedu,gov,cn

  邮寄信件: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250011。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doc

   2.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办法.doc

   3.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doc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7/7/31/art_12022_992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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