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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7 17:06:00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函〔2021〕345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送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高职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

  二、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为全面掌握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各方责任。要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别是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报送时间要求

  1.请各校于8月13日前登陆“信息统计系统”填写高校联系人信息,并将联系人信息表(word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发至高教处邮箱bjedu_gjc@163.com,高职院校发至职成处邮箱wuy@jw.beijing.gov.cn)。因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强,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避免频繁更换联系人。

  2.各校须在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登陆“信息统计系统”完成数据审核和网络报送工作。各高等学校在网上报送数据的同时,将基表二、三、七,综表一、二及封面,打印后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生成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发至高教处邮箱bjedu_gjc@163.com,高职高专院校发至职成处邮箱wuy@jw.beijing.gov.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1年9月上旬我委将委托北京化工大学组织“2020—2021学年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线上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高校务必派负责领导和人员参加培训。

  (二)北京市教委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侯庆磊、荣燕宁

  联系电话:66075043 51994949

  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07室

  邮政编码:100031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武晔

  联系电话:66074717

  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520室

  邮政编码:10003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xxxgk/202107/t20210714_2436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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