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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对2021年暑期和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21-07-17 18:09:22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时下正值学校暑假放假和学生返乡、实习实践,为统筹做好我省学校2021年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和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高度重视疫情形势研判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基本可控,但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态势,我国周边国家疫情形势急剧恶化,反弹十分迅猛,变异毒株传播能力强,我国外防输入的风险和压力始终存在并有所增大,发生零星散发病例、甚至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的风险丝毫不能忽视。

  学校暑假放假、学生离校返乡、实习实践等进一步增大疫情传播感染风险。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校园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持续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分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各校要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暑假期间,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

  要提醒师生少外出、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等。

  要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暑假期间不得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已在外实习的,各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协商制定应急预案,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全面细致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暑假期间校门管理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同时,要高度重视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符合条件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切实提升教育系统疫苗接种覆盖率。

  四、强化暑期生活服务保障

  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所在地和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沟通和精准对接,统筹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安排,严防出现学生滞留途中情况。

  强化校园服务供给能力,统筹落实暑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留校师生措施,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妥善安排、有力保障留校师生学习、科研、生活、求职等需求,为毕业年级、暑期实习实践学生提供必要便利,让留校师生如“在家”。

  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风险,优化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心理支持与疏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人群心理问题监测、预警、干预,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五、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值守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暑期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要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

  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行为。

  要制定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和核酸检测能力储备。

  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处置。

  六、提升校园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秋季学期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的压力挑战,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的准备工作。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开学前,学校要根据制定的工作预案,与属地社区、公安、医疗机构等做好对接,对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置进行反复推演,确保万无一失。

  七、及早谋划筹备秋季学期开学

  各地各校要统筹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储备、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

  八、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

  各地各校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不折不扣把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我厅将适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jyyw/ttxw/202107/t20210707_56418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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