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函〔2020〕58号)精神,福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由福建开放大学、设区市(不含厦门,下同)开放大学、县级开放大学(学院、学习中心)组成。为做好福建开放大学市县级办学单位更名转型工作,加快形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充满活力、协调高效的福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区市开放大学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设区市分校更名转型,县级开放大学由符合条件的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县(市、区)分校、学院、工作站更名转型。暂不具备条件更名的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县级分校、学院、工作站,先申请更名为福建开放大学××(县、市、区名称)学院或学习中心,待条件成熟后再按程序申请更名为县级开放大学。
二、更名后的设区市开放大学和县级开放大学,其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保持不变。更名后的设区市开放大学是新型高等学校,其功能定位调整为服务区域全民终身学习,在实施国家开放大学和福建开放大学继续教育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社区教育、社会培训、老年教育等。更名后的县级开放大学是当地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其功能定位调整为服务区域全民终身学习,在实施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开放大学和设区市开放大学继续教育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社区教育、社会培训、老年教育等。
三、申请更名为市、县级开放大学的,应满足《福建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提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独立校园校舍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本区域广播电视大学办学单位更名转型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开放大学、成人中专、成人教育中心、文技校等资源配置,将与开放大学职能定位相关的机构、职能进行优化整合,因地制宜盘活办学场所、设备、师资、编制等办学资源,提升当地开放大学履行相应的办学和服务职能的能力,推动本地区终身教育发展。
四、按照成熟一批、更名一批的原则,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设区市和县级分校、学院、工作站更名工作分三批次统筹安排。
申请第一批次更名的地区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申请第二批次更名的地区,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申请第三批次更名的地区,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申请材料包括《福建广播电视市县级办学单位更名转型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寄至福州市桂山路108号福建开放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黄建新,电话:059187271569,13******785)。
五、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设区市和县级分校、学院、工作站更名事项,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报批,具体更名工作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福建开放大学审核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各地要以更名为契机,推动所属开放大学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办学质量,推动福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成为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力量和技能社会的有力支撑。
附件:1.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市县级办学单位更名转型申报表
2.填写说明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