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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安全提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7 18:18:11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目前正值暑期,为加强暑期学校的安全防范,确保师生安全,提出以下安全提示:

  1.加强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溪河、水塘、工地水坑戏水玩耍,遵守游泳“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盲目下水施救。

  2.注意师生出行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外出旅游或参加户外活动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参加危险户外探险活动和涉山涉水高风险活动。自驾、自助游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预警信息。

  3.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深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防触电、防台风、防自然灾害、防不法侵害等教育,提高避险能力。加强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强化暑期学生实习、实训、夏令营、军训等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障。鼓励学生参加积极健康的集体活动,不参加证照不全、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培训。

  4.预防师生受骗上当。提倡文明上网,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引导学生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严防电信网络诈骗。

  5.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和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醒学生做好居家和出行个人防护;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对暑期留校学生和在校内施工、举办活动等入校人员,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技术要求严格管理。

  6.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设施维护,做好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暑期值守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发生涉校涉师生事件案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暑期师生动态,广大家长、监护人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06/t20210630_56386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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