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厅确认,拟遴选认定2021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16个,改革试验区1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反馈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个人反馈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7月2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件、电子邮件送达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李梦华,刘思璐;电话:020-37626931,传真:020-37626352。
附件:2021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公名单示.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