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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4 11:31:40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各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省教育厅继续实施研学实践教育“五个一”精品工程,在全省开展2021年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条件

  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已开发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实践活动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各地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配备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业务能力过硬的专业讲解人员,有计划地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或参加能力提升培训;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设计开发的课程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教育功能突出。

  (三)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优惠幅度要达到50%以上,内设的可免费参与的项目基本满足学生社会实践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

  (四)运行良好,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运营规范,近两年已稳定接待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稳定接待学生不少于1万人次,社会满意度高。

  (五)整体通过消防、卫生验收,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工作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二、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条件

  能够规范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基础设施完善,课程体系完备,师资队伍健全,集中食宿基础好,接待能力强,安全保障有力,且被确定为市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满2年以上的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房建、水、电、通讯、卫生间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运行正常,整体通过消防、卫生验收,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可供学生集中见学、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根据不同实践教育主题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或场馆,布局科学合理。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开展活动和集中食宿,食宿卫生、安全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餐厅面积、就餐设施满足接待要求,食品留样工作落实到位,学生宿舍配有淋雨设施、床铺及床上用品、存储柜等,严禁存在大通铺现象。

  (二)所在地交通便利,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疏散方便。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设有医务室,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周边有医院;内部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全天候、无死角的监控系统,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工作措施。有严格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已经开发了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类课程已形成基本课程体系。课程主题鲜明、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教育功能突出。课程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学生在课程实施中获得感强、对课程评价高。合理安排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和职业体验等课程时间,素质拓展课程不超过总课程的四分之一。

  (四)公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了解学校课程内容和进度,熟悉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活动规范专业。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综合实践教育能力提升培训,注重专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五)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机制完善,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具有确保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财务管理规范。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档案,注重学生评价。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优惠幅度要达到50%以上,内设的可免费参与的项目基本满足学生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

  (六)周边社会实践教育资源丰富,能够满足学生2-5天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需求。设计开发多条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线路,线路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实践功能。

  (七)基地运转良好,每年稳定接待学生不少于2万人次,坚持公益性,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社会满意度高。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三、推荐流程及材料

  (一)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重点考虑国家或有关行业已挂牌的各类教育基地。原则上,省直有关部门和省辖市推荐单位不超过5个,直管县(市)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省属高校和职业院校可推荐一个(已有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地遴选教育功能突出、课程体系完备、基础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专业队伍稳定、周边资源丰富的市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予以上报。原则上,省辖市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直管县(市)推荐单位不超过1个。

  (三)推荐材料

  1.省直有关部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省属高校和职业院校以正式函件形式上报推荐情况及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河南省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附件2);

  3.河南省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附件3);

  4.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各基地推荐表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请省直有关部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省属高校和职业院校于2021年9月24日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寄送(邮政EMS)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jz@haedu.gov.cn。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年省级认定,第二年予以复评,复评合格的单位予以挂牌。挂牌后的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每届3年,届满时经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基地的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管理,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其规范运行。

  今年10月,省教育厅将对2017年认定的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进行检查考核。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基地(附件5)进行检查考核,并于2021年9月24日下班前向省教育厅提交考核报告,后附相关基地的佐证材料(基地自查报告,包括基地2018-2021年运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课程开发及使用情况等,可附相关图片20张左右;基地形象展示视频,包括基地基本情况、课程介绍、活动开展情况等,时长5分钟左右,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小于4M,使用U盘封装)。

  (二)加强督导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评价机制,要把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基地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要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毕业生学业评价体系。

  (三)强化安全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措施与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核,加大对各实践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对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成才观,争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教育服务功能,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联系人:刘志清、苏江召联系方式:0371-69691896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0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2.河南省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3.河南省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4.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相关证明材料

  5.2017年认定的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2021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07-23/2188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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