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要求,现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的2021年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申报情况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1日至8月10日,共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涛,联系电话:020-37629455,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职终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补充申报情况汇总.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