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经学校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评议等程序,现确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拟获奖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止。
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0)37629463,37627855;电子邮箱:yangyw@gdedu.gov.cn;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政编码:510080。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