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体艺〔2021〕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近期,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21〕4号,以下简称 《大纲》)。现将《大纲》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应加强对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军地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业务部门之间联席会议或联合会商机制,细化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配套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校长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训练计划,严密组织实施学生军训。
二、规范训练管理,落实大纲要求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大纲》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有关要求。要严格依据新《大纲》规定组织相关科目训练,不得随意减少教学内容、规定课时和降低训练要求。各地应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有关军事知识、军事技能训练教学等方面的校本课程,不断丰富和拓展学生军训教学形式与内容。
三、重视队伍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年参训学生人数、承训力量等实际情况,配齐配强军训管理、教官、保障服务等队伍力量,并按标准抓好人员选拔和岗前培训,做到科学施训、科学组训、正规管训。要提前落实校外训练基地或规划好校内场地,充分考虑不良天气或特殊情况下的室内训练场地,配全配足各军训科目所需器材。要按相关标准保障承训教官、参训学生和军训管理人员的食宿和交通,统一配备疫情防控、防暑降温、应急救护等物资。学生在军训期间应着统一军训服装。
四、加强督促指导,提升训练质效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好学生军训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1月15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应会同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汇总整理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专项报告,分别提交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要开展必要的视导和测评。各设区市教育局应会同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以适当方式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评比,并将相关结果作为学校争创示范校、特色校等的依据之一。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将视情组织抽查。
五、注重风险防范,确保安全稳定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安全保障机制。在学生军训开始前,要提前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为学生购买保险。要完善各项工作规范与操作指南,制定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会同承训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军训中的安全管理、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军训工作安全有序稳定开展。
附件: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