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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1 23:53:35作者:佚名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办职函〔202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9〕6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见“苏教职〔2019〕6号”文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主体为职业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单独设立的区域职业体验中心或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申报单位须信用情况良好,消防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经济和刑事事故。

  2.申报省级认定的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必须建设完成且达到《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实际运行不少于三个月,并已通过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

  三、工作程序

  1.自我测评。已通过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的拟申报单位对照《建设标准》逐项自评,自评达标可申报参与省级认定。

  2.市级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本市申报单位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和建设运转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排序推荐8个左右参加省级认定。

  3.省级认定。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达到标准的,认定为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

  四、其他

  1.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申报工作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不接受个人或单位直接申报。

  2.各设区市教育局将下列材料于7月26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sjytzjc@126.com。

  (1)《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验收申报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五份,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公章;

  (2)申报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

  (3)《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份,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公章;

  (4)设区市教育局关于市级职业体验中心认定的文件(原件)一份。

  联系人:梁燕,电话:025-83335665,

  王卿,电话:025-83335613。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验收申报表.docx

   2.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申报汇总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7/16/art_58320_9895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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