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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1 02:01:54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气象部门信息,第6号台风“烟花”移入江苏境内,28日将向东北方向移动,预计于29日从鲁东南进入我省。28~30日,我省大部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同时风力自南向北逐渐增大,黄海中部、渤海、渤海海峡和黄海北部7~8级、阵风9~11级,内陆地区6~7级、局部阵风8~10级。影响“烟花”的因素复杂,其北上的移动路径及风雨影响仍有不确定性。根据刘家义书记重要指示和省防指办防御台风紧急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台风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紧迫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认识台风的极端危害性,认清当前防汛、防台风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从现在起进入临战状态,直到汛期结束。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跟踪研判;要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从最坏处着眼,在思想、物资、资金、救援队伍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每件事、每个环节都有人落实;要结合假期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和防指的具体工作部署,全面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风险预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7月30日之前,中小学幼儿园暂停所有校(园)内托管服务和暑假开园托幼机构教学活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暂停各种线下培训活动;学校各种研学活动一律暂停,有安排集中培训计划的全部暂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家长在台风预警期内暂停外出参加各类活动;有关高校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学生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工作,坚决不能出现因防范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渠道立即对师生开展一次防台风宣传教育和提醒。特别要加强对参加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疗休养等师生的安全提醒,提醒师生及时离开危险区域,在台风影响期间尽可能待在安全的室内,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更不要涉水外出,不到河塘临水区域,不到地势低洼处活动,防止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要提醒学生台风暴雨期间做好防雷电教育,不靠近路边电线杆和户外供电设备。要注意不在过水路面骑车、行走,防止下水道井盖丢失造成溺水。

  三、强化隐患排查,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各地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台风防御组织力量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治,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要重点排查:学校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排水管网是否畅通,屋面、楼顶排水管道有无堵塞,围墙、广告宣传牌、悬挂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易涝的底楼、地下室是否存放贵重物品或设备,学校维修、在建工地、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是否安全,沙包、排水设备、应急照明灯等防汛防台物资是否准备充分。发现重大风险的危房一律拆除,存在一定风险暂时不需要拆除的要暂停使用或立即维修加固,并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工作。

  四、加强救援力量,提高保障能力。各地各高校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各级防汛指令第一时间及时、准确落实到位。要依托带班领导、教职工骨干,会同保安、物业管理人员等组成精干的救援队伍,强化技能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应对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到达抢险救援现场,确保迅速有效处置险情。

  五、落实应急值守,科学处置突发意外情况。各地各高校在台风影响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重大险情要迅速向上级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寻求支持; 要加强巡查和预警,及时发现和科学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留校师生的安全提醒和服务保障,保障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受台风影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突发事件报送要求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六、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7月28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姜业华,电话:0531-81676708,电子邮箱:sdxxaq@shandong.cn。

  

  

  附件: 防汛、防台风安全指南.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7/28/art_124278_10291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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