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渝教人〔2011〕39号)规定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1〕26号)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评选办资格复审,组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了2021年重庆市特级教师专家评审建议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特级教师评选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方式:市教委人事处,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邮政编码:400020,联系电话:60393037,63865672,63618164。
重庆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