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研函〔2021〕9号
各有关高校,省委党校:
为加强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提升“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6〕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经专家评议并公示,251个参评学科全部通过终期验收,其中59个学科为“优秀”、192个学科为 “合格”。现将终期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省重点学科建设是优化我省高校学科发展体系,提升学科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高校认真总结“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厚植学科优势,提升学科水平,打造更多高原学科,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新贡献。
省教育厅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