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厅函〔2021〕200号
共青团浙江省委:
《关于申请注销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的函》收悉,经审核,学校终止办学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法定程序,现同意浙江青年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33010620000080号)予以注销并收回,学校应当及时依法完成法人登记注销程序并销毁印章。
特此函复。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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