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8月2日,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宣讲团队前往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区及马保村等地,开展“建设幸福河,有我‘河小禹’”生态文明实践活动。活动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志源教授带队,通过实地考察、清理河岸、走访周边群众、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环保普法宣传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深入推进福州大学城溪源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助建美丽溪源。
活动期间,实践团队先后前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河长办和高新区河长办,与河长办相关人员举办了“践行绿色勇担当、传习法治创未来”研讨会,就近年来溪源江污染情况、治理情况、河湖管理的经验教训以及河流的环保宣传教育等问题与河道专管员们进行深入探讨。
此外,为进一步了解溪源江流域目前的生态状况,实践队员前往溪源江流域附近开展实地考察,部分实践队员乘船游河对河面漂浮的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切身体会维护河道生态健康的不易。在此次考察过程中,实践队员们对于溪源江河段垃圾的来源、种类、处理方式以及河流治理中存在的待解决问题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后期建言献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实践团队还前往溪源江周边村落开展调查走访,与流域附近村民进行面对面交流,进行河长制基本知识的科普。此外,通过向村民分发环保宣传手册,科普与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强村民的环保权益维护意识。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jyyw/xx/202108/t20210816_56695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