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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21)”——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1 06:43:44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函〔2021〕392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法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教育部普法办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1)”——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组织报名参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学要求,通过专家讲座、专题报告、案例解读等方式,着力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和专业教学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国共培训3000名专门从事中小学法治课教学的一线教师,分配至我市培训名额共计100人。

  三、具体要求名额分配

  参照《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20—2021学年度)》全市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课专任教师分区数据,派分了各区参加培训教师人数,具体详情请参照《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培训方式

  “国培计划(2021)”——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是教育部为提升全国中小学教师依法治教能力的重点项目,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与政策法规司负责统筹指导,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组织实施。培训课程共计48个课时,主要通过线上研修方式进行。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国培计划专栏”(网址https://qspfw.moe.gov.cn/gpjh)组织开展培训。培训使用统一终端、统一入口,以异步在线为主、直播和互动课程为辅的形式,支持教师自主参加培训学习。

  各区教委要根据培训对象要求和《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人数进行遴选推荐;合理安排参训教师的辖区学校覆盖范围,不可重复培训。对不符合参训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承办单位将予以劝退。

  按教育部法制办相关文件要求,本培训项目统一纳入教师培训学分,请各区相关学校按照国家级培训项目为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认定学时、登记学分。所在学校应做好教师参训的支持保障工作,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其他具体事宜将在普法网上另行通知。

  请各区认真做好选派报名参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8月13日下班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委。

  四、培训管理

  各地教育部门应将本培训项目纳入当地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纳入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按照国家级培训项目认定学时学分,做好学分审核、认定和登记工作。培训其他具体事宜将在普法网上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线上研修技术支持):

  高旖嬉 88819626 电子邮箱:qsfz@bfs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编100089)

  市教委(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朱 迎 51994853 电子邮箱:jypf@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xxxgk/202108/t20210817_2469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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