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体艺函〔2021〕28号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0)有关要求,充分展示新时代我省高校艺术教师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并为下届全国展示活动遴选队伍,经研究,省教育厅定于2021年11月在苏州举办首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苏州大学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8日至11日
四、活动地点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99号)
五、组别与参加对象
1.艺术师范教育组。省内举办音乐教育专业的高校至少派1名教师参加该组别音乐类的展示,最多不超过3名;举办美术教育专业的高校至少派1名教师参加该组别美术类的展示,最多不超过3名。
2.专业艺术教育组。举办相关专业的高校可选派1-2名专业艺术教师参加该组别的展示。综合性艺术院校可以适当放宽。
3.公共艺术教育组。每所高校可选派1-2名从事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或承担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教师参加该组别的展示。
4.每位教师只可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展示,不可兼报。所有参展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
六、展示内容
详见《首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项目及要求》(附件1)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全能奖。分组别评出艺术师范教育组、专业艺术教育组和公共艺术教育组个人全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个人单项奖。分组别按照展示项目分别评出教师教学展示(微课)、专业技能展示、审美和人文素养展示单项奖。
3.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和展示表现突出的高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奖励办法
1.向获得个人全能奖、单项奖的教师和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向其他参展教师颁发纪念证书。教师获奖参照相应教学成果奖,作为岗位聘任、岗位晋升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2.艺术师范教育组参展教师达到3人、团体总分位居前列的高校,将有机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
九、工作要求
1.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将参照全国展示活动的办法,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引导美育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引导艺术教师进一步提升素质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培养造就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的美育教师。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展示活动。
2.请各高校确定领队1名并填报相关材料,包括《首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报名表》(见附件2)、《首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以及书面教学设计、教学视频DVD数据光盘。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于10月10日前统一寄至苏州大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东环路50号凌云楼4楼苏州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陈晶,联系电话:0512-65224591、13771848596,邮编:215006。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邮箱超大附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dysjyzx@163.com。联系人: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王红蕾,联系电话:025-83335639。
3.参展教师差旅费按规定回单位报销,组委会统一安排就餐。另带伴奏人员食宿费用自理。除组委会提供的钢琴等乐器和通用美术材料之外,其他乐器和美术工具自备。
4.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苏州市和苏州大学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附件:附件1-3.docx
1.首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项目及要求
2.首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学校报名表
3.首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信息采集表
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