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21〕22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全省高校课程思政改革,发挥高校和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示范引领效应,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国教材〔202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有关精神,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江苏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江苏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示范专业申报范围为江苏省普通本科院校及普通本科专业。
(一)江苏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指标条件,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
2. 学校至少获批1门国家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3门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江苏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条件,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
2. 专业负责的课程中,至少获批1门国家或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以课程第一负责人所在的专业为准,课程第一负责人所在的专业必须与上报教育部的高基报表数据一致);
3. 获批国家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高校最多可以申报3个专业,获批2门及以上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高校最多可以申报2个专业,获批1门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高校最多可以申报1个专业。
二、评选指标
江苏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拟评选8所左右,江苏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专业拟评选50个左右。
三、材料报送
请高校以电子邮件和纸质公文版两种形式报送有关材料。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汇总表word版,纸质材料包括加盖公章汇总表一份、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支撑材料在后)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联系人:郭新宇、丁小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8,邮箱:jsgaojiao@126.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508室高等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附件1-4.doc
1.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
2.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申报表
3.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表
4.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