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做好我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保障培训项目执行效果和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公开遴选福建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
福建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有八大类别22个项目(详见附件1)。
(一)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面向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主要面向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医药卫生类、教育与体育类、电子与信息类、文化艺术类及旅游、新闻传播、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方向),分阶段采取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研修,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课程思政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与使用、模块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施、实训实习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实施、教学质量评价等。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面向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分阶段采取集中研修、项目实操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3周(120学时)的研修,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信息化制度标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制作应用、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和平台使用、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教学管理信息化应用。
(三)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项目。面向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主要面向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与运维、建筑工程识图、数字创意建模、网络系统建设与运维、网店运营推广等方向),分阶段采取联合研发、合作培训、岗位实践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研修,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专业课程融合,模块化教学方式方法,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培养课程考核评价等。
(四)教师企业实践。选派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等青年教师,到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开展产学研训一体化岗位实践。分阶段采取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顶岗、参与研发项目、兼职任职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企业跟岗实践,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内容主要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五)校长研修。组织职业院校骨干校长(书记)参加研修,通过集中研修、考察交流、在线研讨、返岗实践等方式,分阶段开展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研修,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院校治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1+X证书制度、“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等。
(六)高职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面向高职院校2021年招聘录用的新入职非师范教师,采取集中研修、线上授课、校本研修、名校名师跟岗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320学时)的师范教育培训,计划培训100人。培训内容包括师德师风与育德能力、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影子教师”等五大模块,重点提升新入职教师育德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管理能力等。
(七)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面向高等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分阶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授课、专题研修和德育研学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研修,计划培训10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高职思想政治统编教材的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
(八)培训者团队建设。面向承担我省培训任务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省级师资培训基地骨干培训教师、培训管理人员,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培训管理团队。分阶段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3周(120学时)的研修,其中集中面授14天,网络研修7天,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基地建设、需求分析方法、模块化培训课程设计、绩效考核评估等。
二、项目经费
培训项目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经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资质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原则上应为经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级、优质省级基地。其中,申报“校长研修”项目单位,一般应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且具有承担两年及以上国家级或省级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培训任务工作经验。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一般应是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且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础条件、队伍建设等能够满足培训项目要求。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教育厅官方门户网站发布项目承办单位遴选公告。
(二)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可申报1个或多个项目,分别填写《申报书》。
(三)项目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择优推荐项目承办单位。
(四)下达任务
根据评审和推荐结果,由省教育厅研究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并在省教育厅官方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向项目单位下达培训任务。
五、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要制订严格的培训项目管理制度,注重培训资源整合,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制度,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和培训质量。
2.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单位须提供协议书及各方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要以法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各校内设二级学院(部门)的申报。申报单位内部涉及多个院系(或部门)的,须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并明确联系人。
4.申报单位应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规范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经费支出,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提交的申报方案需附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金预算及开支说明。
5.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信息不实现象,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3、4)纸质版报送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px2018@163.com,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心悦(省项目办、0591-83731379),万丙晟(省教育厅教师处、0591-87091232)。
省项目办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明德楼311室(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承担机构遴选项目一览表
2.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材料清单
3.福建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申报书
4.福建省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申报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