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省莆田等地已出现新冠疫情,对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教学带来不利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1〕28号)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做好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师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守住校园净土,确保师生安全。全面梳理总结2020年春季学期组织线上教学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坚持统一部署与各地各校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组织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确保不增加学业负担,巩固好“双减”“五项管理”等工作成果。
二、分类选择教学模式。各地要指导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按“一校一案”制定实施应对方案,科学研判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疫情形势提出意见,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要根据不同学段做好教学统筹安排,初中和高中应引导学生在自主学习基础上,进行适当线上教学辅导,毕业年级应尽量按原计划推进教学与备考,把握好节奏,提高学习效率;小学高年级在复习巩固基础上,可采取课外阅读、新课导学、重点知识串讲辅导等相结合方式提高线上教学效果;小学低年级和学前幼儿不得开展线上课程教学,可通过推送学习资源和活动方案等方式,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居家学习和生活。各地各校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统筹做好各科学习资源用量用时,放慢教学进度,避免学生网上学习时间过长,同时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不具备宽带网络基础条件的偏远地区和乡村学校,可以利用移动终端QQ群、微信群或以电话交流、信函传递等形式开展家校沟通、推送学习资源、开展辅导答疑,努力让所有学生都能跟上学习节奏。
开展常规教学的学校,要按照闽教体〔2021〕28号文件及相关防疫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日常教学中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摸排监测,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各有关学校要统筹指导好他们的居家学习生活,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直录播方式让学生远程参与课堂教学,没条件的应向学生推荐有关资源,让学生居家自主学习,并做好学习跟踪和辅导等工作。
三、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教育部开通的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网址:ykt.eduyun.cn),为中小学提供了涵括中小学各年级的优质学习资源,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用。省普教室将组织修订完善“儿童居家亲子生活建议(3-6岁)”“小学各学科线上教学与居家学习建议”“初中毕业班线上教学与居家学习建议”“高三复习关键问题指导与训练”“特殊学生群体居家学习期间学习指导与关爱建议”等参考资料,尽快在福建教研网(www.fjspjs.com)发布,供各地各校借鉴;省电教馆将遴选我省历年“一师一优课”优秀作品,陆续在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fjedu.cn)推出,供各地选用。各地各校要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遴选使用教学资源,要防止不顾条件要求所有教师参与录播或直播,增加教师不必要负担,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必须本着正规、公益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资源质量和学生信息安全。鼓励各地开发统一的线上教学平台,强化规范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名优教师通过相关平台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四、密切家校联动协同育人。各地各校要根据不同学生群体特点,针对不同教学或辅导组织方式,制定工作指南,增强线上教学科学性和精准度,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加强家校联系和互动,面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及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教学组织方式。要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疫情期间心理疏导,特别要关注学生居家学习期间的心理动态,做好网络和手机使用管理,切实维护好孩子的身心健康。
五、健全完善保障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对参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关爱和指导。对于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恢复课堂教学后,要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学习质量和效果进行诊断评估,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抓好补缺补漏工作,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做到线上教学和正常开学后的教学有效衔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