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辽宁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定于2021年9月22日至27日组织开展对庄河市、长海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强化公众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举报电话:024-86896424(兼传真),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9月17日